中国作家文学联盟工作章程
中国文学,历史悠久源远流长,承载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,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的总结,历经数千年发展沉淀,涌现出无数例如屈原、李白、杜甫、韩愈、柳宗元、苏轼、白居易、王维、李清照、欧阳修、王安石、陶渊明;鲁迅、胡适、茅盾、巴金、朱自清、郭沫若、卞之琳、冰心、余光中等文学大家,他们成为中国文学发展史重要的推动力量。为推动中国文学发展繁荣,展现中华文明的先进性和持续不断的生命力,中国作家文学联盟顺应形势成立。中国作家文学联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备案的艺术类型,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首都北京,践行公正平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原则,凝聚全国文艺力量,传播中国文化,弘扬新时代精神。
设有委员会、专委会、秘书处、全代会、公关部、会员委员会、编辑部、作家部、出版部、策划部、外联部等主要管理部门,设立诗歌专业委员会、散文专业委员会、小说专业委员会、评论专业委员会等专业类委员会。
第一条 组织结构
最高管理部门:委员会,顾问指导:专家委员会(专委会);
委员会权力:委员会的组建,委员会会议发起,对各级会议表决、选举和罢免结果的审批、重大事宜的决策等;
专委会: 对联盟工作实施监督、建议,核心资源引入,政策解读、指导,作品评审,发展审核,行使专家顾问职能;
秘书处(兼财务):秘书处执行委员会各项决议,对下属各部门行使职权:传达委员会工作指示精神、年度会议召开、活动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、财务统筹预算、阶段性工作的汇总与定位等;
全代会职权:听取、汇总成员建议,修改完善本院章程条款,发展会员,资源引入,年度作品集稿源的组织,以及联盟相关活动参加人员的组织,活动选址,承办单位引入等参与整体构建,对委员会发展决策的协商、附议:委员会关于发展的决策,在未得到全代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结果时需发回重审;
公关部:负责对内、对外公共关系工作,制定年度公关活动计划和支出预算方案,在批准后组织执行。协助行政部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和接待工作。参与重大事件紧急处置和善后处理。经院长正式任命,作为文化院发言人。负责做好文化院形象的新闻宣传,以及相关公关资料、图片、录音、录像、题词等收集、整理、记载存档工作;
负责审阅所有对外发布的稿件,配合其他部门参与公关的有关活动。负责或协助开发导入CIS、创建名牌、建立企业文化等活动。负责指导、管理、监督公关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,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,做好下属人员的成绩考核和奖励惩罚等工作;
会员委员会:会员的基层管理及选举权,全代会成员的选举、推荐,联盟与会员的衔接、维系及精神传达。
编辑部:设立纸媒编辑部、网络编辑部,由文学界取得一定创作成就的资深作家、诗人及专业编辑、设计、运维和宣发等人员组成,负责对传统媒体、数字媒体的稿件审核、编排、设计及宣发等系列运营工作。
作家部:全国作家群体创作、研究、交流部门;
出版部:负责出版物的稿件组织统筹、编辑策划和出版宣传等;
策划部:负责本院活动方案的拟定实施,会议举办地人事及资源的组织协调,会员发展及资源引入等;
外联部:本院公共关系、资源拓展、市场调研、承办方具体构建与实施;
创作基地:对活动的承办单位予以授牌认证创作基地;
第二条 会议
(一)委员会成员会议不定期举办,及时适时讨论研究本院重大发展策略。由主席发起讨论和拟定发展决策。
(二)全代会会全体成员会议: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办,由秘书处发起。会议大致内容:讨论总结本院全年工作,审议修改协会章程条款,拟定本院下一步战略发展布局,讨论关于本院网站的发展和刊物的出版、活动承办方的寻求,线下活动的创新,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执行理事、副理事长并报请总理事会批准。理事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方案的最终通过,必须获得理事会议到场成员的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
(三)会员委员会:所属行政区域的会员选举产生10-30名所在行政区域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的代表组成,条件允许,会员委员会每年在京召开一次,由全代会发起。
中国作家文学联盟